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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Steven L. Kent写的《The Ultimate History of Video Games》为主,概括书中内容和记录下自己的思考。
Pong
1972年,Nolan Bushnell和Ted Debney两人各出资250美元,创立了雅达利。总部设立在加州圣克拉拉的产业区,一间1000平方米的混凝土大楼,这种建筑造价便宜,因为他们相信租客只会是些新兴企业,用不了多久就会倒闭。但雅达利则不同,其在十年内年销售额达到十亿,一度成为历史上增长最快的企业。
Nolan开始着手公司的未来,他从老东家Ampex挖来了Al Alcorn,一位年轻的工程师,在电器方面有着天赋,靠修理电视就支付了大学学费。Nolan给他的第一个任务是为通用电气设计一款家用电子游戏:Pong,这个游戏要基于ping-pong,且要易于上手:只需一个球,两个板和一个分数。
Nolan其实在瞎编,通用电气的委托根本不存在。他觉得下一款爆款游戏肯定会比Computer Space更复杂,而不是更简单。实际上,他当时在推销的概念是一款有着真实物理的赛车游戏,而Pong只是给Al Alcorn练手的小菜。
Al Alcorn也察觉到了这个项目并未受重视,但他还是在ping-pong的基础上做了许多改进:Pong的机器配件更便宜,玩法上也有大不同。球撞到板子的不同位置,会反弹到不同的角度;球的速度还随着游戏逐渐加快;以及那经典的“Pong”音效。
(试试要多少局才能击败困难人机)
我们现在回顾,不难发现Pong的划时代设计。不同部位的板子会反弹向不同角度,使游戏变的复杂起来:是用正中央打直球,还是靠边角给对手制造压力(但可能预判失误而丢分)逐渐加速的球使游戏更紧张刺激,也防止对局的垃圾时间过长。
最终的成品出乎意料地好玩,震惊了雅达利的其它员工。这个练习项目摇身一变成了雅达利的旗舰产品。Nolan甚至拿 Pong 说服了买家,而不是之前的赛车游戏。在买方的建议下,Nolan同意给Pong加入单人模式。
他们制作了原型机,上面只有一句说明“试着不要丢球来获取高分”,之后在当地一家名为 Andy Capp’s Tavern 的酒吧开始了测试,在那原本不算大的街机区里摆上了Pong。

第一晚,一个年轻人先是玩了Computer Space,然后转去和朋友玩Pong。Nolan和Al就去问他:“你觉得这机器怎么样”
“挺好的,我正好认识这些机器的设计者 ” 我去这球是我小学同学
然后年轻人就在雅达利的两位开发者面前开始吹牛。
事实证明Pong很受欢迎,人们会在酒吧等开门,只为了玩Pong。酒吧的老板还抱怨机器总是出问题,但背后原因只是机器被硬币塞满了。
Nolan意识到Pong会取得商业上前所未有的成功,但他已经谈好要卖给 Bally 和 Midway(之前的买家)。Nolan灵机一动,想出了一个既能留住Pong,还能保持未来的合作机会:Nolan先是告诉Bally,Midway已经不打算要Pong了,Bally也决定不要。他把同样的话告诉Midway,让后者也知难而退。最后雅达利得以自己发行Pong。
而这让他们遇到了更大的麻烦。
Legal High
“在某次雅达利出席的展会上,创始人Nolan介绍自己为‘电子游戏之父’,一旁的Baer笑道:‘你要是能在媒体前这么说就好了。’ ”
参考:
https://www.computerhistory.org/revolution/computer-games/16/18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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